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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44人!永福县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


2021/08/12 21:47 广西 2055

永福县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
公告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广 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桂人社发 〔2011) 155号)、《自治区教育厅、自治区党委编办、自治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 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教师〔2020) 6号)、《桂林市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》(市人社发(2012) 80号)等文 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。为确保永福县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 师工作顺利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 招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。

二、 招聘岗位

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30个,计划招 聘教师44名(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)。

具体招聘岗位详见《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 位计划表》(附件1)。“编制性质”栏中注明“聘用教师控制数” 的岗位,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,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 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;根据《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》 (市编〔2020) 15号)精神,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,聘用教师 控制数人员在本单位连续聘用一年(含一年)以上且年度考核评 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,可通过直接考核办理本单位入编手续。

三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
(一) 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教育事业,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。

(二) 招聘对象应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合格学历,考生在 报考学校岗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,也可报名参加考试, 但录用后需要签订1年试用期,并要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学段的 教师资格,否则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三) 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(以《2021年度永福县中 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》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)。

(四) 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。对具有中小 学一级教师职称的考生,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;对具有中 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,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。

(五) 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,只限桂林籍退役 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,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 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。

(六) 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,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 放宽。

(七)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。

(A)其他:

1. 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,均以本次 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。

2. 本市国家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和事 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(含“特岗教师”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 在职人员)报考,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并取得所 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,方能报考。报名时提供不了 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,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。

3.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报考:

(1) 现役军人。

(2)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。

(3) 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(聘)中被认定有 舞弊等严重违反录(聘)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 内的人员。

(4)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(其中,在读的 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、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 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)。

(5) 2021年永福县赴区内外高校“双选会”招聘签约的人员 及参加永福县2021年度特岗教师招聘、中小学教师招聘进入考 核的人员,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,否则,取消原报考岗位录 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
(6)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,严格按照“发布招聘信 息一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>面试(岗位适应性测评)一>考核 一>体检和公示一>聘用”等环节规范进行。

(一) 发布招聘信息

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面试、考核、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“永 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”(网址:http://ww.yfzf.gov.cn/)公告公示 栏中发布。

(二)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、地点

1. 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:

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。时间为:2021年8月13日;上午 8:30—12:00;下午 15:00—18:00

2. 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:

永福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(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77-1号), 联系电话:0773-8516663o

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、同 意报考证明等)供工作人员审核,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1份


《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 供报名时审核,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上交2张近期同底免冠小2 寸彩照。

特别提示:

(1) 考生在报名时,只能在桂林市域内选取一个岗位报考, 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。

(2) 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, 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 条件。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《广西 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(2020年版)》中没收录 的,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%以上相 同的书面证明材料。专业设置请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 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(2021年版)》进行核对。

(3) 报名时,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新冠疫情防控。 对桂林市外较远的报考人员,可委托人代为报名,特别是近一月 内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 有接触进入桂林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,必须要委托人代报 名。委托人代报名时,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(内容中要注明本 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,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 方有效)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各相应材 料原件,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。

(三)面试

1.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以进入面试。

2. 面试时间、地点详见面试公告,面试公告在永福县人民政 府门户网站上发布,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2个工作日。

3 .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。其中按1 : 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,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 入考核程序。面试期间,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, 全程佩戴口罩。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 场。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。考 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。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 露本人姓名、籍贯、毕业院校、工作单位、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。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,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;透露本人籍贯、毕业 院校、工作单位、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,按扣3分处理。

(四)考核

1. 考核人选的确定。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,从高 分至低分按1: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。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 并列的报考人员,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。

2. 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 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。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 质、道德品质修养、业务能力、遵纪守法情况、工作实绩、岗位 匹配等。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査。

3. 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,做到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并据 实写出考核材料。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,经规定的程序, 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,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 无效,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。

4. 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(五) 体检

1. 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,按照1: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。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。体检费用由体检对 象自行承担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,视为自动 放弃体检资格。

2. 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。组织体检 时,做到认真负责、程序严格、组织严密、公开透明。体检医生 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,应予回避。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、 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渎职失职,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,按 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。对在体检过程中,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 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,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。

考核、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、体检者,即被自然淘汰, 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 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没有递补人选的,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。

(六) 公示、聘用

1. 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永福县教育局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《公告》规定并查有实据的, 不予聘用;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核准后,解除聘用。

2. 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,由聘用人员填写《桂林市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经教育 局核准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,办理聘用手续,聘用


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 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,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 理。

3. 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》。 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。签订聘用合同时可 以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。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 的大中专毕业生,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。试用期包括在聘 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。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

(一) 永福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 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和社 会各界的监督,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(二)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 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遵守考试纪律。对弄虚作假、违反招聘考试 纪律的报考人员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有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
(三) 实行回避制度。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,涉及与本人 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实行回避。

 

(四)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,对有下列情形的,必须严肃处理:

1 .报考人员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 取报考资格的;

2. 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;

3. 招聘工作人员指使、纵容他人作弊,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

参与作弊的; '

4 .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;

5.违反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
(五) 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 (人社部(2009) 126号)等相关规定,报考人员在报名、笔试、

面试、体检、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情节严重、 影响恶劣的,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、考试成绩无效、五年内不 得报考等处理。

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,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;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,给予取 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。

(六)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给予 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。

(七) 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,自 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,应 立即予以纠正,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 理,触犯刑律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公告由永福县教育局负责解释。具体招聘岗位、招 聘条件咨询等事宜,请与永福县教育局联系。

(二)特别提示: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 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。目前社会上 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、培训班等,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 关。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
附件:

附件:

1. 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

2. 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

3.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(2021 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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